王叔家客厅。
茶几上摆着一本棕皮日记本。
封面磨得发亮。
边角卷起来了。
我拿起来。
翻开第一页。
字迹是我爸的。
歪歪扭扭的。
“1998年3月12日”
“今天小梅走了。”
“妈说,是我害的。”
我愣住了。
翻下一页。
“1998年6月1日”
“我找到她了。”
“她在桥头捡垃圾。”
“我不敢过去。”
“我怕她恨我。”
再翻。
“2000年1月5日”
“老周的女儿丢了。”
“我陪他找了一夜。”
“没找到。”
“老周哭了。”
“我想到小梅。”
我抬头看王叔。
“你看过?”
他点头。
“你爸走之前给我的。”
“他说,等你准备好了再看。”
我继续翻。
中间夹着一张报纸。
是1999年的本地晚报。
头条标题:
“码头女尸案告破,凶手系死者丈夫”
旁边有我爸的批注:
“案子是我抓的。”
“死者叫周小婷。”
“老周的女儿。”
我手抖了一下。
“老周的女儿不是走失?”
王叔叹气。
“你爸瞒了所有人。”
“他怕老周受不了。”
“老周到死都不知道。”
我盯着那行字。
“2000年3月8日”
“今天我辞职了。”
“所长问我为啥。”
“我说,我不想再看到死人。”
“其实我是怕。”
“怕哪天看到我妈。”
翻到后面。
“2003年7月16日”
“红梅走了。”
“妈说,是我逼走的。”
“我没逼她。”
“我只是说,你走吧。”
“她哭了。”
“我也哭了。”
“但我没让她看见。”
我鼻子发酸。
翻到最后几页。
“2024年1月2日”
“医生说是肝癌晚期。”
“最多半年。”
“我想了想。”
“还有好多事没做。”
“小梅还没认。”
“红梅还没见。”
“顾远还没结婚。”
“算了。”
“就这样吧。”
我合上日记。
“卧槽。”
王叔递过来一杯水。
“你爸还写了一封信。”
“夹在最后一页。”
我翻开。
信很短。
“顾远,当你看到这封信,我已经走了。”
“别恨我。”
“我这辈子,欠了很多人。”
“但你,我不欠。”
“因为我爱你。”
“从你出生那天起。”
“到死。”
我眼泪掉下来。
手机响了。
是我妈。
“顾远,你爸的日记……”
“我拿到了。”
“里面写了什么?”
我沉默。
“妈,我爸说他不欠我的。”
“他说他爱我。”
电话那头没说话。
过了很久。
“你爸……从来没对我说过这话。”
“一次都没有。”
我攥紧日记。
“妈,明天我去面馆。”
“咱们一起看。”
她嗯了一声。
挂断电话。
我盯着封面。
忽然发现日记本背面有一行小字。
“顾远,你妈其实知道一切。”
“她只是不敢说。”
“就像我。”
我愣住了。
王叔看着我。
“你妈……还瞒了你什么?”
我没回答。
手机又响了。
是顾小梅。
“顾远,我找到你爸年轻时的照片了。”
“他穿着警服。”
“旁边站着一个女的。”
“不是你妈。”
我心跳加速。
“谁?”
“我不认识。”
“但照片背面有名字。”
“写着——李念。”
我愣住了。
李念?
那是我妈改的名字。
可她那时候还不叫李念。
那这个李念是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