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盯着那张照片。
手开始抖。
信被我攥在手里,已经皱得不成样子。可照片背面的字,和信上的一模一样——连那个“王”旁写得比右边大的毛病都一样。
但我已经把信拿走了。
这照片,什么时候出现的?
我明明记得茶几是空的。我进门的时候还扫了一眼,因为太干净了,干净得不正常。可现在它就躺在那儿,边角微微翘起,像是被人刚放下的。
我真服了。
我后退两步,后背撞上鞋柜。柜门没关严,里面掉出一只拖鞋——我的,粉色,左脚那只。我走的时候明明带走了所有东西。
不对。
我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己冷静。然后我拿起手机,翻到另一个号码。
房东。
响了六声,接了。
“喂?”房东的声音懒洋洋的,像在睡觉。
“王叔,我是林琳,之前租您房子的。”我尽量让声音平稳,“我想问一下,那房子……最近有人进去过吗?”
“啊?你们不是分了吗?小陈说东西都清干净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但我想问,除了我和他,还有别人有钥匙吗?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。
“有。”房东说,“上一任租客,那姑娘走的时候说钥匙丢了,我没让她赔押金。后来一直没换锁。”
我头皮发麻。
“上一任租客?您说的是谁?”
“姓周,叫什么来着……周雨桐?对,周雨桐。住了一年多,比你和小陈早退租三个月。”
周雨桐。
这名字我没听过。
“她长什么样?”
“个子不高,瘦瘦的,扎马尾。挺文静一姑娘。”房东顿了顿,“怎么了?出啥事了?”
“没事,谢谢王叔。”
我挂了电话。
站在客厅中间,我突然想起一件事——那封信。刚才读的时候,最后几行字迹明显变了。前面那些字虽然歪,但笔压均匀,一笔一划写得很认真。可最后几行,像是有人在慌张地划掉什么。
当时我没在意。
现在想来,那根本不是他的字迹。
我重新展开信纸,翻到最后一页。
最后几行被划掉了,黑墨水涂成一团,根本看不清原来的字。但划掉之后,下面又写了一行——
“林琳,别回来。”
字迹很轻,很急,像是写的人手在抖。
不是他写的。
这个“别”字,他从来不会写得这么窄。
我猛地抬头。
卧室的门,不知道什么时候,关上了。
搞毛啊。
我明明没碰过那扇门。
喉咙发干,心跳快得像擂鼓。我一步一步往门口挪,眼睛死死盯着卧室的门。
走到玄关的时候,我听见了。
卧室里,传来一声轻轻的响动。
像是什么东西,掉在了地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