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秋天我搬进了一间合租公寓,六楼,没有电梯,楼道灯坏了两盏。隔壁住着一个程序员,叫林屿。
我们唯一的交集是厨房。他总是在半夜十二点之后煮泡面,加一个荷包蛋,锅沿永远擦得干干净净。我加班回来,偶尔会看见灶台上放着一碗盖好的面,旁边压着纸条:“多煮了一份,不吃浪费。”
我从来没当面谢过他。只是在某天凌晨,把冰箱里最后一盒草莓洗了,放在他房间门口。第二天草莓不见了,盒子洗干净搁在厨房窗台。
就这样过了一个冬天。
三月初的某个周末,我在阳台晾衣服,看见他的房间门半开着,床上摊着一个打开的行李箱。他蹲在地上,把一件件T恤叠成方块。
“你要搬家?”我靠在门框上问。
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笑了一下,说:“嗯,公司调我去深圳。”
我点点头,说了句“挺好的”,转身回了房间。那天晚上我没出卧室,他也没来敲我的门。
第二天他走了。房东来收钥匙,顺便清理房间。我帮忙搬东西的时候,在书桌抽屉最里面发现一部旧手机——黑色,屏幕碎了一角,已经没电了。
我以为是他的,就顺手收起来,想着哪天寄给他。
充电,开机。
桌面壁纸是一张照片——我站在厨房里,背对着镜头,手里端着一碗面。时间戳是去年十一月的一个凌晨。
相册里还有几十张照片,全是我的背影。我在阳台晾衣服的背影,我在楼下便利店买关东煮的背影,我在公交站等车的背影。每一张都隔得很远,像偷拍的。
备忘录里有一条,日期是今年二月十四日:
“今天在电梯里碰到她,她头发上沾了一片樱花。我想伸手帮她拿掉,但手抬到一半又放下来了。她对我笑了一下,说‘早’。我回了句‘早’,声音太小,她可能没听见。”
最后一条备忘录,三天前:
“面在锅里,这次可能真的是最后一次了。”
我把手机锁进自己的抽屉,没有寄给他。
后来我学会了煮泡面加荷包蛋,锅沿也擦得很干净。但再也没有人在凌晨给我留过纸条。
这是一则反转短篇故事,但反转的不是剧情,是那个我一直没有说出口的“我也喜欢你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