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蹲在出租屋的角落,把床板掀起来。灰尘呛得我咳了两声,手指碰到一个牛皮纸信封,硬邦邦的,像块砖头。
信封上没写地址,只歪歪扭扭画了朵梅花——我妈的名字里带个梅字。我认得这字迹,是我自己的,三年前刚搬进这间屋时写的。那时候我十八岁,刚从厂里辞了工,兜里只剩八十块,连个像样的枕头都没有,拿几件旧衣服叠了当枕头。
信纸已经泛黄,折痕处裂开了口子。我展开来,第一句话就扎眼:“妈,我不想再回那个家了。”
我愣在原地,手指发抖。那段时间的事像潮水一样涌上来——我妈在电话里哭着喊我回去嫁人,说男方给了十八万彩礼,够弟弟上大学的学费了。我没吭声,挂了电话就搬到了这间月租三百的城中村出租屋,窗户对着隔壁的墙,白天也得开灯。
信里写了很多气话。我说她偏心,说她把女儿当买卖,说我恨她。写到第三页时,墨水晕开了,大概是眼泪掉上去的。我没写完,最后一行字歪歪扭扭:“你要是真疼我,就别逼我。”
我捏着信纸,忽然想起什么。翻到背面,果然有铅笔写的几行小字,字迹很轻,像是怕被人看见。是我妈的笔迹。
“闺女,妈不识字,这封信是房东女儿念给我听的。妈哭了整夜,第二天就去退了彩礼。你爸打我,我也认了。你好好活着,妈不逼你了。”
日期是那年秋天,正好是我写完信后的第七天。
我浑身发软,扶着床沿坐下来。三年来我一直以为我妈恨我,没敢打过一次电话。去年听说她中风了,我犹豫了很久还是没回去。现在我手里这封信,像一把刀,割开所有自以为是。
信纸背面还有一行铅笔字,笔迹更淡,像是写完之后又擦过几遍:“妈在城里打工,租的房子也漏水。你要是想找妈,就去城南那个工地问问,有个做饭的老女人。”
我盯着那行字,眼泪啪嗒啪嗒掉在信纸上。我在这座城市待了三年,城南的工地我去过很多次,送过外卖。可我从来没想过,那个蹲在工棚门口择菜、头发花白的女人,会是我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