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我二十八,刚辞了第三份工作。
简历投了无数,面试了十几家,不是嫌我学历不够,就是嫌我经验太浅。最后一家HR甚至当着我的面说:“你这个年纪,还没稳定下来,我们很担心。”
我坐在出租屋里,盯着天花板发呆。窗外下着雨,滴滴答答,像在嘲笑我。
手机响了,是大学室友老周。他说他在城西开了个二手书店,让我去帮忙看看。我想着反正也没事,就撑着伞去了。
书店不大,藏在一条巷子深处。门口堆着几摞书,被雨淋得湿漉漉的。老周正在里面整理,看见我来了,递了条毛巾:“擦擦,别感冒了。”
我接过毛巾,随手翻了翻门口那堆书。大部分是旧教材、过期杂志,还有几本封面都掉了的小说。我正想吐槽这能卖出几本,老周突然指着角落一堆说:“那些别动,都是别人挑剩下的,好多封面都破了。”
我好奇地蹲下来。最上面那本,封面已经掉了大半,露出泛黄的书页。我拿起一看,是沈从文的《边城》。翻开扉页,上面用钢笔写着:“2003年9月,军训结束那天,在操场边捡到的。”下面还有一行小字:“这本书陪我度过了整个大学。”
我愣住了。这书至少被三个人翻过,书角卷得不成样子,但每一页都干干净净,没有折痕。我翻到最后一页,又看到一行字:“2017年5月,搬家太急,带不走了,希望下一个人好好待它。”
老周凑过来看了一眼,说:“这书放这快一年了,没人要。你要喜欢就拿去。”
我付了五块钱,把书揣进怀里。回去的路上,雨停了。我坐在公交车上,翻开那本书,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纸条:“谢谢你看完了它。”
后来我找到工作了吗?找到了。在一家小公司做文案,工资不高,但老板人挺好。我学会了不挑封面,就像那本《边城》,外表破旧,内里却藏着别人的青春和温暖。
上个月,我又去了老周的书店。门口那堆书还在,我翻了半天,找到一本《围城》,封面被撕掉一角。翻开一看,扉页上写着一句:“人生就像这本书,封面破了,故事还在。”
我笑了笑,把它也买了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