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盯着公告栏上的寻物启事,手抖得厉害。
张浩。原来他叫张浩。
电话拨过去,接的是个女声。我说我看到了启事,她说她是张浩的姐姐。
“他送外卖是为了攒钱给女朋友治病。”她声音很平静,“那天晚上他赶着去医院送饭,结果把信弄丢了。那封信是写给女朋友的,上面写着等他攒够钱就带她去海边。”
我嗯了一声,挂了电话。
站在路口,红绿灯又变了一次。绿灯亮了,我没动。
不对。
哪里不对。
我回想那天暴雨里他冲进地铁站的样子,他小声说“今天又没赶上”时眼睛里的光。那不像是在说送外卖的事。
我翻出手机,又拨了那个号码。这次响了很久才接。
“喂?”还是那个女声。
“不好意思,我想问一下……张浩的女朋友,是在哪个医院?”
沉默。
“她走了。”她说,“上个月走的。”
我愣住。
“等等,你说他辞职回老家了?那封信……”
“那封信不是写给女朋友的。”她突然打断我,“是写给你的。”
我脑袋嗡一下。
“他每天在路口等你,等了好几个月。他不敢搭话,就每天写一封短信,塞在外卖箱里。打算攒够勇气那天给你。”
“结果那天暴雨,他跑得太急,箱子没关好,信掉了。”
“他找了一整夜。”
我张着嘴,说不出话。
“他让我别告诉你这些,但我受不了了。”她声音有点哑,“他回老家了,天天坐在海边发呆。”
“他说那封信里写的是——他第一次看见你,就知道你也在看他。”
绿灯又亮了。
我站在路口,眼泪啪嗒啪嗒掉在地上。
不是吧。
我真服了。
我每天假装偶遇,他每天假装送外卖。我们俩在同一个路口演了七十九天的戏,谁都没敢先开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