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加班到十一点,走出写字楼时风灌进领口,我缩了缩脖子。地铁站里人不多,末班车的车厢空荡荡的,我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,把帆布包放在旁边座位上。
车到呼家楼站时,上来一个穿灰色卫衣的姑娘,头发乱糟糟的,眼睛有点红。她在我对面坐下,从帆布包里掏出一盒草莓,打开盖子看了看,又盖上。车厢里的灯管嗡嗡响,我低头刷手机,余光瞥见她把那盒草莓放在了座位边上。
车到金台路,她站起来下车了。草莓没拿。
我犹豫了一下,喊了一声“姑娘,你东西”,车门已经关了。列车启动,那盒草莓孤零零地躺在浅蓝色塑料座椅上,盖子半开,露出一排红艳艳的果子。我走过去拿起来,发现上面那层少了两颗,切口新鲜,应该是刚咬过。
六号线往东的末班车,人越来越少。我把草莓盒子放在腿上,想起小时候我妈也爱买草莓,总说“草莓不经放,当天得吃完”。我家阳台上有盆薄荷,我妈种的,后来她搬去广州跟弟弟住,薄荷就枯了。我每次打电话都说“下周回去浇花”,说了两年,花盆里只剩干土。
列车到青年路,我拎着那盒草莓出了站。便利店还亮着灯,我推门进去想买瓶水,看见收银台后面站着个戴眼镜的男生,正在给关东煮换汤。他抬头看了我一眼,又低头,然后说:“你这草莓,哪买的?”
我说:“捡的。”
他笑了:“捡的你也敢吃?”
我说:“没敢吃,想问问你吃不吃。”
他愣了一下,把汤勺搁下,擦擦手,接过那盒草莓看了看。“还挺新鲜,”他说,“就是少了两颗。”
“被原主人吃了。”
他把盒子打开,挑了一颗完整的,咬了一口,点点头。“挺甜。你要不要来一颗?”
我摇头。他也没再让,自己又吃了一颗,然后把盒子盖上,放回我手里。“明天再不吃就坏了,”他说,“冰箱里能放一天。”
我站在便利店门口喝完一瓶矿泉水,把那盒草莓放在旁边的长椅上,走了两步,又回头拿起来。
回到家已经快一点了。出租屋里暖气很足,我把草莓放进冰箱,打开手机,看到一条好友申请。验证消息写着:“我是刚才便利店那个,草莓挺甜,明天你还来吗?”
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,没通过,也没拒绝。冰箱嗡嗡响,像在替谁叹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