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烛。
红床单。
红得刺眼。
我坐在婚床上,婚纱还没换。
沈砚之推门进来,西装笔挺,脸上没一点笑。
他甩过来一份文件。
“签了。”
我低头看。
离婚协议。
四个大字,烫金印刷。
卧槽。
新婚夜?
“九十九天后,你走你的阳关道。”他说,声音冷得像冰碴子,“别指望我会碰你。”
我愣了两秒。
然后笑了。
“行啊。”我拿起笔,“签哪儿?”
他皱眉,大概是没想到我这么痛快。
“你不问问为什么?”
“问有用吗?”我刷刷签上名字,“沈总,咱们心照不宣。你不想娶,我也不想嫁。这婚约,本来就是两家老头子一拍脑袋搞出来的。”
他盯着我看了五秒。
“你倒是识相。”
“彼此彼此。”
他把协议收进公文包,转身要走。
“等等。”我叫住他。
他回头。
“这九十九天,我住这儿。但是——”我竖起一根手指,“别管我的事。我有我的工作。”
“随便你。”
门关上。
我瘫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。
不是吧?
我真服了。
新婚夜,老公递离婚协议。
这剧情,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。
手机震了。
闺蜜林悦发消息:“怎么样?春宵一刻值千金?”
我回:“值个屁。他让我签离婚协议。”
“???”
“九十九天后滚蛋。”
“靠!那你怎么办?”
“凉拌。”我打字飞快,“正好,我可以专心搞工作室了。沈家大宅,水电全免,还不用付房租。”
“你心真大……”
我关了手机。
反正,我也不指望什么爱情。
婚姻?
不过是一场交易。
只是……
九十九天。
够我做什么呢?
够我把工作室做起来。
够我证明,没有顾家,我也能活。
但够不够……
让他后悔?
我不知道。
但我等着看。
第二天一早,我下楼吃早饭。
沈砚之已经坐在餐桌前,看财经新闻。
“早。”我拉开椅子坐下。
他抬眼看了我一下。
“你穿成这样出门?”
我低头看看自己的白T恤牛仔裤。
“有问题?”
“顾晚晴,你现在是沈太太。”
“假的那种。”我咬了口吐司,“协议上写了,互不干涉私生活。我穿什么,你管不着。”
他放下报纸,眼神有点冷。
“行。你爱怎么穿怎么穿。”
“谢谢理解。”
吃完饭,我背着包出门。
阳光很好。
我深吸一口气。
九十九天。
开始倒计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