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哭够了。
手机又亮了。
周远发了条消息:
“我在楼下。”
我真服了。
这人怎么阴魂不散。
我擦了把脸,下楼。
他站在路灯下,手里拿着个文件袋。
“小麦。”
“你妈跟我说了。”
我盯着他。
“所以呢?”
“来看我笑话?”
他摇头。
“不是。”
“我想给你看个东西。”
他把文件袋递过来。
我打开。
里面是个旧笔记本。
翻开。
是周远的字。
十年前的。
“2013年5月20日。”
“林小麦今天穿了白色连衣裙。”
“她笑了三次。”
“一次对同桌,一次对老师,一次对我。”
“我心跳好快。”
我愣住了。
继续翻。
“2013年6月7日。”
“她没来看电影。”
“我在电影院等到凌晨。”
“想哭。”
“但我是男的,不能哭。”
我鼻子一酸。
“2013年7月。”
“我爸说,林叔叔的事,跟我有关。”
“我恨他。”
“但我更恨我自己。”
“为什么我没早点知道。”
“为什么我没保护好她。”
我抬起头。
周远眼眶红了。
“这十年。”
“我每天都在写。”
“写你。”
“写我有多后悔。”
“写我有多想你。”
我握紧笔记本。
“你逗我呢?”
“这能证明什么?”
他苦笑。
“证明。”
“我不是因为愧疚。”
“才喜欢你。”
我看着他。
看着他眼里的光。
突然。
手机响了。
是李副总。
“林小麦。”
“你妈的事,我劝你。”
“别查了。”
“否则。”
“后果自负。”
我冷笑。
“你威胁我?”
“我偏查。”
挂了电话。
周远抓住我的手。
“别冲动。”
“我来处理。”
我甩开他。
“不用。”
“我自己来。”
转身要走。
他喊住我。
“小麦。”
“日记最后一页。”
我翻开。
上面写着:
“2023年。”
“林小麦。”
“嫁给我吧。”
我傻了。
抬头。
他单膝跪地。
手里拿着戒指。
“我知道。”
“现在不是时候。”
“但我怕。”
“再等。”
“就来不及了。”
我看着他。
眼泪又流下来。
路灯很亮。
他眼睛很亮。
但我还是没说话。
转身。
上楼。
关上门。
靠着门板。
心跳好快。
妈问:
“怎么了?”
我摇头。
“没事。”
但手里。
还攥着那本日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