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握着手机。
厨房灯白得刺眼。
那盒馄饨还搁在桌上,二十三个。
我数了二十三遍。
二十三年前我娶她的时候,她喜欢吃馄饨。那时候她没跟我说过陈大勇。一个字都没提。
妈的。
我拿起手机又看了一遍通话记录。
那个女人说的每个字我都记得。
“阿芬记得的是你。”
“她脑子坏了,把你和别人搞混了。”
“但送馄饨的人是你。”
你逗我呢?
我照顾她三年。三年。她叫的是别人的名字。现在告诉我她记的是我?
搞毛啊。
我站起来。又坐下。又站起来。
馄饨盒被我捏得变了形。
我想起很多事。
想起她第一次叫我陈大勇的时候,我愣在原地。想起她看着那张照片傻笑。想起她说“大勇以前也送馄饨”。
她说的全是我。
但她叫的是别人的名字。
我他妈是该笑还是该哭?
手机又响了。
是陈磊。
“周哥。”他说。“我姐跟我说了。”
“说什么?”
“那张照片。”他说。“背面写的确实是你的名字。”
“你姐不是说陈大勇吗?”
“她看错了。”陈磊说。“照片旧了,字迹糊。她以为是陈大勇。”
“那你呢?”
“我刚去看了。”他说。“是周建国。”
我沉默。
“周哥。”他说。“你还在吗?”
“在。”
“那馄饨……”
“什么馄饨?”
“明天还送吗?”
我看了看桌上的盒子。
送。
当然送。
她记得的不是馄饨。她记得的是我。
只是她叫错了名字。
“送。”我说。
挂了电话。
我打开冰箱。肉馅没了。皮也没了。
凌晨两点。
我穿上外套出门。
楼下馄饨铺还亮着灯。老陈在收摊。
“老周?”他看见我。“这么晚?”
“买皮和馅。”我说。
“明天再包不行?”
“明天要送。”我说。
他看了我一眼。没多问。
给我装了两斤皮,一斤馅。
“老周。”他说。“你媳妇最近咋样?”
“还行。”我说。
“那就好。”他说。“你是个好人。”
我笑了笑。
好人。
好人有屁用。
好人连自己媳妇叫错名字都忍了三年。
回到家。
我开始包馄饨。
一个一个。
二十三个。
包完的时候天快亮了。
我看着那排馄饨。
像二十三个小月亮。
她喜欢这么形容。
她说馄饨像月亮。
我说像耳朵。
她说我俗。
我笑了。
笑着笑着眼泪就下来了。
三年。
我等了三年。
终于等到一句——她记得的是我。
管她叫谁的名字。
她记得的是我。
这就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