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晨三点十七分,我盯着电脑右下角的时间,确认今天又要打车回家了。
办公室的灯早就关了,只剩我工位这一盏。行政大姐走的时候拍了拍我肩膀,说小周你别太拼,女孩子一个人熬夜不好。我笑着点头,等她转过身,又把眼睛钉回屏幕上。
这个月房租涨了三百,加上水电,到手工资刚好够活。不敢请假,不敢迟到,连感冒药都挑最便宜的买。上周末我妈打电话来,说弟弟下学期的补课费还差两千,让我帮衬一下。我说好,挂了电话才发现自己信用卡已经刷爆了。
收拾东西的时候,隔壁工位的小林发来微信:「姐,楼下豆浆铺还开着,老板娘记得你爱喝冰的。」我回了个表情包,心想凌晨三点喝冰豆浆,胃迟早要废掉。但脚步还是往那个方向走。
城中村的巷子窄,路灯昏黄,到处是晾在电线上的衣服和积水的凹坑。那家豆浆铺在巷口最深处,老板娘姓陈,四十多岁,说话带着浓重的湖南口音。她的铺子很小,就一个铁皮棚子,两张折叠桌,几把塑料凳。但豆浆是现磨的,滚烫的,喝下去整个人都活过来。
「今天加班啊?」陈姐把豆浆端上来,顺手放了个茶叶蛋,「送你吃,看你瘦的。」
我谢了她,低头喝豆浆。热流从喉咙一路暖到胃里,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可笑——二十六岁了,还在为一颗茶叶蛋感动得要哭。
就在这时,巷口传来行李箱轮子碾过水泥地的声音,咕噜咕噜,在深夜特别清晰。我下意识抬头,看见一个穿灰色卫衣的男人站在路灯下,正盯着我看。
是他。
我前男友,林旭。
三年没见了。他还是那个样子,瘦高个,头发有点长,遮住半边眉毛。只是脸色很差,眼下乌青,像好几天没睡过觉。
他拖着箱子走过来,在我对面坐下。陈姐问他要喝什么,他说不用,然后看着我,说:「我辞职了。」
我愣了一下,没接话。
「房子也退了,」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巴巴的烟,又塞回去,「没地方去。」
「你可以去酒店。」我说。
「没钱。」
他倒是诚实。我知道他之前在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,工资不低,但花钱大手大脚,信用卡欠了一屁股债。我们分手就是因为这个——他总说下个月就还,结果下个月又多了新的账单。
「所以呢?」我把豆浆喝完,站起来准备走。
「你住哪?」他问。
我没回答。
「我想跟你合租,」他顿了顿,「就住一阵,等我找到工作就走。」
我看着他,忽然觉得很累。不是因为他,是因为我自己。我已经够难了,实在不想再拖一个包袱。
「不行。」我说完就往外走。
他跟上来,行李箱在身后磕磕绊绊:「周周,就一个月。我睡客厅都行。」
「你连我住哪栋楼都不知道,」我头也不回,「凭什么觉得我会答应你?」
他沉默了几秒,然后说:「我知道你住这附近。你微博定位一直是这个城中村。」
我停住了。
三年了,他还在看我微博。
巷子尽头有风灌进来,吹得我眼睛发酸。我回头看他,他站在阴影里,手里的烟终于点着了,火光一明一灭。
「就一个月,」他又说了一遍。
我没答应也没拒绝,转身走进巷子更深的地方。身后行李箱的声音一直跟着,不远不近,像某种固执的承诺。
陈姐的豆浆铺还在亮着灯,烟雾和热气混在一起,模糊了凌晨三点的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