冰箱门开合的那一声响,像是骨头错位。我盯着第二层隔板上的半盒草莓,白色绒毛已经爬满了大半。这是上周五买的,他说想吃,我特意绕路去了小区门口的水果店。
“十八块八。”老板娘递过来时还补了一句,“这姑娘真会挑,都是甜的。”
我拎着草莓回来,他已经把行李箱摊在客厅地板上。黑色T恤、灰色卫衣、三条牛仔裤,卷成一个个紧实的圆柱体,像某种沉默的告别仪式。
“冰箱里还有饺子。”我说。
“留着吧。”他没回头。
我们在一起七年,结婚三年。没有第三者,没有家暴,没有狗血剧情。只是某天下班后,他坐在沙发上说:“我累了。”三个字,像地铁刷卡机吐出的余额不足提示音。
我开始收拾冰箱。第一层是冻成冰坨的排骨,第二层是那盒草莓,第三层是半瓶老干妈,瓶口结着一圈暗红色的油。每一样东西都在提醒我,这个家正在腐烂。
草莓是上周五买的。那天是发薪日,我加班到九点半,在地铁上给他发消息:“晚上想吃啥?”
“随便。”
“那买点草莓吧,你上次说想吃。”
“行。”
对话结束。我盯着那两个“行”字看了很久,像在解读某种密码。原来不是草莓的问题,是我们之间早就没了话。
我打开垃圾桶,准备把草莓扔进去。手悬在半空,又缩了回来。我把盒子拿出来,一颗一颗地数。十二颗,发霉了八颗,还剩四颗勉强能看。红色的果皮上有一块块褐色的斑点,像皮肤上的淤青。
他走的那天晚上,我坐在餐桌前,把那四颗草莓洗了。咬了一口,酸得我眼泪都出来了。原来不是甜的,老板娘骗了我。
冰箱除霜的时候,我发现冷冻层最下面压着一袋东西。拆开保鲜袋,是一包速冻水饺,生产日期是去年三月。那是他妈妈包的,春节回老家带回来的。韭菜猪肉馅,他最爱吃的。
我数了数,还剩二十三个。他走之前说“留着吧”,到底是想让我留着,还是他自己不想带走?
厨房窗台上还摆着那盆薄荷,他养了两年,说炒菜的时候掐两片叶子能提味。叶子已经蔫了,耷拉着脑袋,像在做最后的挣扎。我浇了点水,水从花盆底下渗出来,在窗台上洇开一片深色的水渍。
手机响了,是他发来的消息:“草莓吃了吗?”
我盯着屏幕,手指在键盘上悬了很久。最后打了一行字,又删掉,再打,再删。最后发出去的只有两个字:“吃了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
对话结束。和过去七年里无数次对话一样,简短、干净、毫无波澜。
我关掉冰箱门,那声“咔嗒”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回响。薄荷叶子上凝着一滴水珠,顺着叶脉滑下来,落在窗台上,碎了。
第二天上班,地铁里人挤人。我靠在车门边,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隧道灯,忽然想起他第一次来北京找我的时候。我们站在天桥上,他指着远处的国贸三期说:“以后咱们也住那儿附近。”
后来我们住到了六环外,每天通勤三个小时。
晚上回家,冰箱里的草莓还在。我没有扔,也没有吃。就让它待在那儿,直到彻底腐烂,直到变成一滩褐色的泥。
手机又响了。这次不是他,是中介发来的消息:“姐,房子还挂吗?有人想看房。”
我回了个“好”字,和他说“行”的时候一模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