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蹲在胡同口,手指头冻僵了。
脑子里全是那两张电影票根。
分手后第三天。
他买的。
两张。
连座。
我当时怎么想的?
我以为他约了别人。
妈的,我真服了。
我那时候怎么就那么傻?
他那种人,连跟同事吃饭都要提前三天约,怎么可能分手第三天就约别人看电影?
除非——
那票是买给我的。
可他为什么不说?
我掏出手机,翻到那个号码。又拨了一次。
这次响了四声。
接了。
“喂?”
不是他的声音。
“我找李维。”
“你打错了。”
“等等——这个号码的主人呢?”
那边沉默了一下。“换号了。我新办的。”
挂了。
我盯着屏幕,手抖得厉害。
换号了?
他连号都换了?
离谱。
我站起来,腿有点麻。胡同里有个大妈遛狗,看了我一眼。
我决定去那家电影院看看。
就是日记里提到的那家。
他公司附近,我们以前去过的那家。
到了才发现,那家电影院已经倒闭了。
卷帘门拉着,上面贴了张招租广告。
我站在门口,风灌进领口。
旁边奶茶店还开着。我进去买了一杯。
老板娘认出了我。“哎,你不是那个——”
“嗯。”
“好久没见了。你男朋友呢?”
“分了。”
她愣了一下,然后说:“哦。他后来还来过一次。”
我手里的奶茶差点掉地上。“什么时候?”
“大概……一年前吧。他站在电影院门口,站了很久。我问他等谁,他说等人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没等到。他走了。”
我付了钱,出门。
天快黑了。
我蹲在路边,把奶茶放在地上。
突然想起一件事。
日记最后一页,那张纸条。
我写的。
上面写的是:“李维,别走。”
可我没给他。
因为那天我看见他口袋里的票根。
现在想想,如果那天我把纸条给他了,会怎样?
我不知道。
但我突然很想再见他一面。
哪怕只是说一句——
对不起。
我站起来,拍了拍裤子上的灰。
手机响了。
一个陌生号码。
我接起来。
“喂?”
那边没说话。
但我听见了呼吸声。
很轻。
像那年夏天,他趴在我肩膀上睡觉时的呼吸。
“李维?”
挂了。
我盯着屏幕,眼泪掉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