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开出去两站,我才发现自己攥着手机,屏幕早黑了。
那团纸巾还躺在站台边上。
我想起冰箱里的草莓。半盒。什么品种的?红的还是白的?女人没说。男人也没问。
司机突然踩了脚刹车,我往前一冲,差点从座位上滑下去。
“到了。”司机头也不回。
我抬头看窗外,不是我家那站。是条陌生的街,路灯亮着,便利店的白光从玻璃门里透出来。
下车的时候风灌进领口,我缩了缩脖子。
便利店门口站着个人,穿着褪色的格子围巾。
是她。
她没走远?还是走了一圈又绕回来了?我不知道。她站在自动门前,手里捏着个打火机,没点烟,就那么翻来覆去地转。
我犹豫了几秒,还是推门进去了。
“叮咚”一声,她抬头看了我一眼,又低下去。
我拿了瓶水,走到收银台。她还在门口。
“那男的……”我开口,又觉得多管闲事。
她听见了,转过脸来,眼睛有点红。“你刚才在车上?”
我点头。
“他忘了拿草莓。”她说,声音比车上还轻,“我说冰箱里还有半盒,他忘了。”
然后她笑了一下,笑得很难看。
“卧槽,我是不是很傻?”她把打火机塞进口袋,拍拍手,“离婚了还惦记一盒草莓。”
我没接话。
她转身走了,围巾在风里飘了一下。便利店的门关上了,铃铛又响了一声。
我付了钱,走出去,看见她站在马路对面,背对着我,肩膀在抖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我低头看,是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:
“草莓我拿走了。谢谢。”
我抬头,马路对面已经没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