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家那天,我从书桌最底下那个抽屉里翻出一个牛皮纸信封。
信封已经泛黄,边角磨得发毛,像是被反复拿起又放下过。我认出了自己的字迹——二十五岁那年写的,那时候我刚结婚三个月。
信没有寄出去。
我坐在满地纸箱中间,把信抽出来。纸很薄,背面透着墨水洇开的痕迹,像某种褪了色的心事。
“老周:
这封信我不会给你看。你大概也不知道我写过它。
今天下午你妈又来了。她带了一锅排骨汤,进门第一句话是‘这房子太小了,连个像样的餐桌都放不下’。我没吭声,你知道我一向不会接这种话。她环顾了一圈,目光在我的书架上停了停,说‘这么多书,看得完吗’。
我笑了笑,说慢慢看。
她走之后,我在厨房洗碗,水龙头哗哗响。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跟你回家吃饭那天。你爸在饭桌上说起你们家三代都是铁路职工,语气里带着一种沉甸甸的骄傲。你妈给我夹菜,问我家里做什么的。我说我爸妈是老师。她点点头,说‘老师好,稳定’。
那个‘稳定’两个字,我后来想了很久。
不是贬义,我知道。可它像一道玻璃墙,隔在我和他们之间。我透过那层玻璃看他们,他们也在看我,彼此都礼貌,彼此都小心翼翼。
我们结婚那天,你妈拉着我的手说,以后就是一家人了。我相信她是真心的。可一家人这三个字,有时候比陌生人还让人紧张。
我在单位加班到十点才回来。你打电话来问要不要接,我说不用。其实我只是想在办公室多坐一会儿。那间格子间很小,但没有人打量我。
回来的路上经过菜市场,收摊的鱼贩正在往地上泼水。一个穿睡衣的女人蹲在路边挑剩下的青菜,她的孩子趴在旁边台阶上写作业。我忽然觉得,也许这就是我未来几十年的样子——在一堆琐碎里把自己磨钝,直到再也想不起从前那个会在图书馆坐一整天的女孩。
老周,我爱你。这句话是真的。可我不知道爱够不够让一个人甘心把自己变小,小到刚好能嵌进另一个人的世界里。
这封信我不会寄。
明天早上起来,我还是要跟你一起去你妈家吃饭。我会穿那件她夸过的深蓝色毛衣,会笑着夸她做的红烧肉好吃。
只是今夜,让我在这里坐一会儿。
写完最后一个字,我把信折好放进信封,没有贴邮票。
十年过去了。这封信一直躺在抽屉最深处,跟着我从出租屋搬到现在的家。
我抬头看了看窗外。楼下花园里,老周正陪他妈妈散步。他妈妈老了,走得很慢,老周扶着她的胳膊,侧着头跟她说话。
我忽然想,如果当年把这封信寄出去,会怎么样。
但我没有。就像当年一样,我把信重新塞回信封,放进了搬家纸箱的底层。
有些话,说出口就变了味。不说,至少还能留个念想。
手机响了。是老周发来的微信:“妈说晚上想吃饺子,我买了韭菜,你回来调馅?”
我打了两个字:好的。
然后锁上抽屉,站起来,拍了拍裤子上的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