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年后我大学毕业,收拾宿舍时又翻出那个信封。
十四张纸条,一张电影票。
蓝色圆珠笔的字迹淡得快看不清了,但“你字很好看”那四个字还能认出来。我盯着看了很久,手指摩挲着纸边,纸已经脆了,稍微用力就会裂开。
室友问我那是什么。
我说没什么,旧东西。
其实不是没什么。是太多了,多到我不知道怎么开口讲。讲一个暑假,一个图书馆,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。
我妈后来提起过那次回老家,说外婆住院了,阑尾炎。我在医院陪了三天,手机没电了也没注意。等想起来充电,翻通话记录,没有未接来电。短信里也没有新消息。
我当时想,他大概也没等我太久。
电影票上的时间是下午三点二十,我查过那场电影,文艺片,评分不高,票房惨淡。后来下架了,连资源都很难找。
离谱的是,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片名。
毕业后我留在城里工作,租的房子离大学城不远。有次路过那家电影院,已经改成商场了,门口贴着奶茶店的广告。我站了一会儿,买了杯柠檬茶,酸甜的,喝起来有点涩。
搞毛啊,都过去这么久了。
我有时候会想,如果那天我回了短信,或者他再打一次电话,结局会不会不一样。但生活没有如果,只有错过和继续错过。
上个月公司团建,去唱K。有个同事点了首老歌,前奏响起来的时候我愣了一下。歌词记不清了,只记得副歌里反复唱“那年夏天”。
我没跟着唱。
但回去的路上,车窗外的路灯一盏一盏往后跑,我突然很想哭。
真有你的,都这么多年了。
纸条我一直留着,夹在那本抄笔记的课本里。课本是《现代文学史》,封面已经磨得发白。我从来没翻开过,但每次搬家都带着。
好像带着它们,那个夏天就还没结束。
上周整理书架,我顺手翻了翻那本书。书页中间夹着一张便签,不是蓝色圆珠笔,是黑色中性笔写的。
上面只有一行字:
“我其实不缺笔。”
我盯着那行字,手指开始发抖。
那不是他的字。
是我的。
我完全不记得自己写过这张便签,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写下的。但它就在那里,安安静静地夹在书页里,像一个被遗忘的证据。
我忽然想起,暑假最后一天,他递纸条的时候,我好像也在写什么。当时他站起来,书包带子滑下肩膀,我低着头,笔尖在本子上划了一道。
那个瞬间,我是不是也在写?
写什么?
我翻遍整本书,只找到这一张。
“我其实不缺笔。”
所以,他递纸条过来的时候,我早就知道他是故意的?
还是说,我在等他开口,等了一个夏天,最后却只敢写给自己看?
我不知道。
我把那张便签和纸条放在一起,锁进抽屉。
窗外又开始下雨,和那年夏天很像。
但图书馆四楼靠窗的位置,再也回不去了。
也许有一天,我会再遇见他。
也许不会。
但那些纸条,我会一直留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