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加班到凌晨两点。
走出写字楼的时候,腿都是软的。
街角那个旧书摊还在。老头缩在躺椅上打瞌睡,台灯昏黄,像鬼火。
我本来没想停下。
但一本书从摊上滑下来,直接砸在我鞋面上。
“操。”
我捡起来一看,是个硬壳本子,封面磨得发白,边角都卷了。翻开第一页,字迹娟秀,蓝墨水写的——“我叫顾晚,1994年秋天来到这个城市。”
不是吧。
我心跳突然漏了一拍。
“这书多少钱?”我问老头。
老头眼皮都没抬:“送你了。”
“……为什么?”
“放三年了,没人翻过。你拿走吧。”
我攥着本子,手心冒汗。
回到家,冲了个澡,坐在床边翻开。
日记很薄,大概只写了半年。顾晚在纺织厂打工,认识了一个叫林远的本地男孩。两人在江边散步,在录像厅看电影,在夜市吃炒粉。
字里行间全是甜的。
但翻到最后一篇,日期是1995年3月14日。
“林远说他要跟厂长的女儿订婚了。我问他那我呢?他没说话。
那天晚上我坐在江边,把我们一起买的磁带扔进水里。磁带没沉,漂在水面上,像只死掉的鸟。
我决定走。明天就走。”
日记到这里就断了。
我盯着那页纸,手指发抖。
因为1995年3月14日,是我生日。
而我妈——我妈就叫顾晚。
她从来没提过这个城市,没提过林远。
我掏出手机,翻到通讯录里那个三年没拨过的号码。
响了三声,接通了。
“妈。”
“沈默?你怎么这个点打电话?”她的声音有点慌。
“妈,你以前……是不是在纺织厂干过?”
电话那头沉默了。
然后我听见她吸了一口气,声音突然变了:“你从哪儿知道的?”
“我捡到一本日记。”
“烧了它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我说烧了它!沈默,你听我的,那东西不该存在。”
她挂了。
我握着手机,看着手里的本子。
封面内页夹着一张照片,已经泛黄。
照片上,一个年轻女孩站在江边,笑得灿烂。身后是那个废弃的老码头。
码头的水泥柱上,刻着一行字——“沈默,等我。”
我整个人僵住了。
那是我的名字。
三十年前,有人刻下了我的名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