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盯着手机屏幕,手指抖得几乎按不准发送键。
项目群里那个头像,我看了十年。陆时越。
不是吧。
我深吸一口气,把手机扣在桌上。咖啡杯差点被我的胳膊肘撞翻。
“沈棠,你没事吧?”旁边的同事探头看我。
“没事,没事。”我摆摆手,笑得比哭还难看。
怎么可能没事?
高三那年,我写了一封情书。匿名的那种。塞进他的课桌。然后——
然后他当着全班的面念出来了。
“沈棠,这字迹是你的吧?”
全班哄笑。我恨不得钻地缝。
后来他传纸条给我。说那只是误会。说他想跟我聊聊。
我信了。
我们传了整整一学期的纸条。从“你写的诗真烂”到“明天考试加油”。
毕业前三天,他转学了。
留下最后一张纸条,只写了半句话:“如果十年后——”
后面没了。
十年。我用了十年忘记这件事。
现在他成了我项目的合伙人。
卧槽。
我拿起手机,又看了一眼群消息。陆时越发了条语音。我没敢点开。
“沈棠,你认识陆总?”旁边同事凑过来。
“不认识。”我脱口而出。
撒谎。
我连他耳后有一颗痣都记得。
手机又震了。私聊。
陆时越:“好久不见。”
我盯着那三个字,手心全是汗。
回什么?装死?还是直接拉黑?
不行。这是工作。
我打了又删,删了又打。最后只发了一个字:“嗯。”
他秒回:“明天开会,我们当面聊。”
当面。
聊什么?聊那封情书?聊那些纸条?聊那个没写完的答案?
我关上手机,端起咖啡一饮而尽。苦得我皱眉。
“沈棠,你脸色好差。”同事又看我。
“昨晚没睡好。”我敷衍道。
其实我昨晚梦见了他。梦见高三教室,阳光透过窗帘,他在我旁边写纸条。
“喂,沈棠,你作业借我抄抄。”
我还没回答,他就消失了。
操。
我揉了揉脸。明天。明天我就要见到他了。
那个让我记了十年的混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