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陆远分手那天,上海下了入秋以来第一场雨。
其实没什么大矛盾,就是累了。他加班到凌晨三点,我早上七点出门,同居三个月,说的话加起来不如跟楼下便利店店员多。分手是他提的,语气跟通知我快递放门口一样平静:“要不就这样吧。”我说好。
搬家的时候我发现冰箱里还有半盒没吃完的草莓,是我上周买的,已经软了。我犹豫了一下,没扔,带走了。
后来我搬回了浦东那套老破小,月租三千二,隔音差,隔壁情侣吵架我能听清女生骂男的“没出息”。我戴着耳机刷招聘软件,发现投出去的简历石沉大海。
分手第三周,我加班到十一点,饿得胃疼,拐进公司楼下的罗森。拿了一盒茄汁蛋包饭,转去冷柜拿酸奶时,看见陆远。
他穿着件我没见过的深灰大衣,身边站了个女生,踩着小羊皮短靴,指甲做的裸粉色,安安静静站在关东煮前面。陆远低头问她:“要萝卜还是魔芋丝?”
我下意识往货架后躲了一下,但没完全躲。其实没必要躲,我们又不是撕破脸分的手。可那个瞬间我就是不想让他看见我手里拿的八块九特价酸奶。
那女生回头笑了一下,说“都要”。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,看起来很舒服。陆远扫码的时候,她忽然看见我,愣了一下,然后礼貌地点头。
我也点头。
陆远这才转过头,看见我,表情没变,只是说:“这么晚还没下班?”
“刚加完。”我说。
他嗯了一声,没有介绍那个女生。但女生自己开口了:“你好,我是他女朋友。”她声音不大,也不带敌意,就是陈述事实。
我说我知道。其实我不知道,但说出来好像能挽回一点什么。
他们先走了。我站在收银台前,把茄汁蛋包饭和特价酸奶放上去,店员扫码的时候,我忽然说:“再加一份关东煮吧,萝卜和魔芋丝都要。”
店员说:“现在萝卜卖完了,只剩魔芋丝。”
我说那算了。
走出便利店的时候雨又下起来了,不大,但凉。我没带伞,站在门口拆开蛋包饭的盖子,用塑料勺子挖了一口,有点硬。
我忽然想起陆远说过,我不够精致。他说这话的时候在看手机,语气随意得像在说天气。我当时没反驳,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。我的口红是开架货,我的大衣起球,我连分手那天都穿着他嫌丑的那双运动鞋。
可我忽然想,那个女生知道陆远睡觉会磨牙吗?知道他不吃香菜是因为觉得味道像臭虫吗?知道他在分手前一个月就开始冷淡,连晚安都改成“嗯”了吗?
这些念头像便利店的热柜一样嗡嗡响着。我关掉手机,把蛋包饭吃完,然后走回出租屋。
楼道灯又坏了,我摸黑上到三楼,隔壁情侣今天没吵架,安静得像没人住。我开门的时候,钥匙在锁孔里卡了两下才转开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是陆远的消息,只有四个字:“到家了吗?”
我盯着那四个字看了很久,最后回了个“到了”。然后把他拉黑了。
可第二天早上,我在便利店买咖啡的时候,又看见那个女生了。她一个人,站在酸奶柜前,手里拿着我昨天买的那款特价酸奶。
她看见我,笑了一下,说:“这个挺好喝的,是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