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三晚上十一点,我蹲在出租屋冰箱前,翻找那袋速冻水饺。冷冻层塞满了东西——他上个月寄来的手工鱼丸、我妈塞的腊肉、还有一盒用保鲜膜裹了三层的草莓。
保鲜膜上贴着便利贴:“记得吃完,别放坏了。”是他的字迹,圆滚滚的,像小学生。我撕开保鲜膜,草莓已经软塌塌的,有几颗长了白毛。我数了数,十二颗,一颗没少。
冰箱门上的磁吸日历还停在二月十四号,那天他视频电话里说买了草莓,洗好了放冷冻,等我来吃。我说下周就回去,结果项目延期,一拖就是四十天。
我拿起一颗没长毛的草莓咬了一口,冰碴子在齿间碎裂,酸得我皱眉。这盒草莓在零下十八度里待了太久,细胞壁都破了,解冻后就是一滩水。可他还是按老规矩,先洗好再冻,以为这样能存久一点。
第一次发现这个习惯是大二暑假。他老家种草莓,夏天吃不完的,我妈都洗好放冷冻,冬天煮火锅时当甜点。他学去了,每次来看我都带一盒冻草莓,用保温袋装着,坐四个小时绿皮火车。
我打开手机,翻到和他的聊天记录。最后一条是三月五号:“草莓你吃了吗?”我回:“吃了,很甜。”其实我根本没打开冰箱。
那之后我们没再说话。不是吵架,是那种突然不知道说什么的沉默。他发“今天加班”,我回“嗯”;我发“下雨了”,他回“带伞”。对话框越来越短,像被冰箱冷冻层慢慢吸干了水分。
我盯着那盒草莓,突然想起一件事。去年冬天他来过一次,带了一整箱冻草莓。我说太多了吃不完,他说慢慢吃,放冷冻又不会坏。那天晚上我们窝在沙发上看了两部电影,他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,呼吸声很轻。凌晨三点我把他摇醒,说该走了,末班地铁快没了。他揉了揉眼睛,从冰箱里拿出一盒草莓塞给我:“路上吃。”
那盒草莓我吃了三天,最后几颗已经化了,糖水黏在手指上,洗都洗不掉。
我关上冰箱门,又打开,把那盒草莓拿出来。便利贴的背面还有一行小字,被水汽洇得模糊:“祝我们……”后面没写完。
我盯着那三个字看了很久,直到眼眶发酸。手机突然震了一下,是他发来的消息:“在吗?”
我打了一个字又删掉,最后锁了屏幕。冰箱门半开着,冷气往外涌,那盒草莓搁在料理台上,慢慢渗出一圈水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