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周整理旧书柜,翻出一本初中时的日记本。封面是那时候流行的星空图案,边角都磨白了。
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翻开了。第一页写着“2003年4月7日”,那天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——新来的转学生,坐在我斜后方。他总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校服,袖口有一块洗不掉的墨水渍。
日记里记着很多细碎的事:他数学考了满分,他跑步时鞋带散了,他借我的《故事会》一直没还。最后一页夹着一张借书卡,背面用铅笔写着“明天下午四点,图书馆见”。
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。我记得那天下午,我坐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等他,从四点等到六点。太阳从西边的窗户照进来,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。他没来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转学了,全家搬去了外地。
那本日记我一直留着,没舍得扔。今年同学聚会,有人拉了个微信群,他也被拉了进来。头像是一张全家福,他搂着妻子,旁边站着两个孩子。
我在群里发了句“好久不见”,他没回。倒是另一个同学私聊我:“你知道吗?他当年喜欢你。”
我愣了很久。原来那行字不是我看错了,他是真的约过我。只是那天他奶奶突然生病,他跟着爸妈去了医院。后来他想解释,可我已经换了座位,也换了电话号码。
前天晚上,我翻出那本日记,拍了张照发给他。过了半小时,他回了一句:“你还留着啊。”
我没回。我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昨天下午,我路过那家图书馆,它已经改成咖啡厅了。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,想起十六岁那年夏天的风,吹得窗帘沙沙响。
他今天又发来一条消息:“周六有空吗?老地方见。”
我盯着屏幕,心里翻涌着说不清的滋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