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默盯着手机屏幕,脑子里嗡嗡响。
母女都死了?
那他刚才在天台上跟谁说话?
他拨了林远的号码,响了三声才接通。
“林远,你确定吗?”
“确定。”林远的声音有点哑,“我刚查了档案,十年前幸福路23号火灾,死者叫李秀梅,女儿叫李小月,五岁。跟你说的那个小月对得上。”
沈默喉咙发干。
“可我刚才……”
“我知道。”林远打断他,“你现在信了那本笔记了吧?”
沈默没说话。
他看了眼桌上的笔记本,封面上“怪谈笔记”四个字在台灯下发暗。
“那我明天还去不去幸福路?”沈默问。
“去。”林远说,“你不是答应她了吗?鬼的承诺,不能随便毁。”
“搞毛啊。”沈默骂了一句,“我答应的时候又不知道她死了。”
“现在知道了。”林远挂了电话。
沈默把手机扔到一边,躺回床上。
睡不着。
满脑子都是小月那张白脸。
她说“帮我找到妈妈”的时候,声音那么轻,像怕吓到谁。
可她已经死了十年了。
离谱。
第二天早上,沈默顶着黑眼圈出门。
幸福路23号。
那地方在城东老区,坐公交半小时。
下车后他找了半天,才在巷子尽头找到那栋楼。
三层老式居民楼,外墙烧得焦黑,窗户全没了,像一具骨架戳在阳光下。
楼下围了铁皮,上面贴着“危房勿近”的牌子。
沈默绕到侧面,发现铁皮有个破洞,钻了进去。
楼道里全是灰,踩上去软软的。
空气里有股焦糊味,十年了还没散。
他上了二楼,找到203室。门锁早坏了,一推就开。
屋里一片狼藉。
烧焦的家具残骸堆在墙角,天花板塌了一半,阳光从破洞照进来,照在地上一张照片上。
沈默走过去,捡起来。
照片上是个年轻女人,抱着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,笑得很好看。
背面写着:小月四岁生日,妈妈留。
沈默把照片翻过来,忽然觉得背后一凉。
他猛地回头。
门口站着一个人。
不是小月。
是个男人,三十多岁,穿着黑色夹克,手里拿着一个打火机。
他看着沈默,笑了。
“你也是来找那对母女的?”男人说,“真巧。”
沈默握紧照片,后退一步。
“你是谁?”
“我?”男人把打火机啪地打开又关上,“我是送她们上路的人。”
沈默脑子轰的一声。
“那场火是你放的?”
男人没回答,只是笑。
然后他转身走了。
沈默追出去,但楼道里已经没人了。
他站在废墟里,手心全是汗。
手机响了。
是林远。
“查到新线索了。”林远说,“幸福路23号火灾,不是意外。有人故意纵火。”
沈默深吸一口气。
“我知道。”他说,“我刚见到那个人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