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,我照常七点半到公司。
实习生比我早,已经在工位上喝豆浆。看见我进来,他站起来,手里拿着我的外套。
“哥,昨晚谢了。”
我摆摆手,“没事,早点走,别熬太晚。”
他点点头,但眼睛还盯着屏幕。桌角贴着一张便利贴:转正申请截止日期,下周五。
我坐回工位,打开电脑,准备继续填表格。
手指在键盘上停了。
昨晚明明把信扔了,可今天早上,它又出现在抽屉里。A4纸折了三折,泛黄,边角卷起。
我愣了几秒,拿起来,翻到背面。
有一行小字,笔迹很淡,像是用铅笔写的,又被人擦过。
“对不起,那天不该让你一个人走。”
我盯着那行字,脑子里嗡的一声。
什么情况?我写的?还是别人写的?
三年前写这封信的时候,我肯定没写过这句话。那时候我只会写客套话,连“感谢公司培养”都是抄网上的模板。
可这字迹……确实是我的。
我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,确认不是幻觉。纸张的折痕、泛黄的边缘、铅笔的痕迹,都真实得离谱。
我突然想起,昨晚那个实习生趴在桌上睡着的画面。他手机屏幕上那份简历草稿,公司名字……好像不是我们公司。
妈的。
我站起来,走到他工位旁边。他正在打字,看见我过来,抬头笑了一下。
“哥,有事?”
“你昨晚几点走的?”
“两点多吧,你刚走我就醒了。”他说,“对了,我捡到个信封,以为是你的,就放你抽屉里了。”
我心里一紧。
“信封里有什么?”
“就一张纸,折好的,我没打开。”他挠挠头,“怎么了哥?”
“没事。”
我回到座位,重新把信拿出来。那行小字还在,铅笔写的,像是被时间磨淡了。
但问题是——我扔进垃圾桶的信,怎么会被他捡到?
而且这句话,到底是谁写的?
手机震了一下,老婆发消息:“粥热了吗?记得吃早饭。”
我回了个“嗯”,然后盯着屏幕发呆。
上午开会,主管宣布裁员名单,实习生名字在里面。他坐在角落,脸色发白。
散会后,我走到他面前,把信递给他。
“拿着。”
“这是什么?”
“辞职信,三年前写的,没寄出去。”我说,“现在给你,你要用的话,改个名字就行。”
他愣住了,张了张嘴,没说话。
我转身回工位,心里突然轻松了一点。
但晚上回家,翻口袋时,那封信又出现了。
背面那行小字还在,但多了几个字:
“对不起,那天不该让你一个人走。我后来也辞职了。”
我真服了。这信到底怎么回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