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站在站台上,风灌进领口,冷得我缩脖子。
信封还在手里,被我攥得皱巴巴的。我打开手机手电筒,照着那张纸条——不是我想的那样。
纸条上写着:“妈,下周面试完给你寄钱,别省了,买点好吃的。”
不是情书。
我他妈有点失望,又觉得自己有病。都什么年代了,还指望人家留封情书给你?但那张毕业照,背面那行字,怎么看都不像随便写的。
我翻了翻信封,里面还有一张公交卡,余额显示三十七块六。
搞毛啊,这人穷成这样?
我蹲在站台边,把照片翻来覆去地看。第三排左起第七个,是我。穿校服,扎马尾,笑得很傻。那年我十七岁,暗恋他三年,连句话都没敢说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
我以为是电话回了,结果是条短信,陌生号码:“刚才那个耳机,是你吧?谢谢。”
我盯着屏幕,手抖得打不出字。
过了两分钟,又一条:“我叫陆辞,你应该还记得我。”
记得。怎么不记得。你坐我前面两年半,我天天盯着你后脑勺发呆。
我回:“嗯,记得。你还好吗?”
发完我就后悔了。这什么废话文学?
他没回。
我蹲了十分钟,腿都麻了。站起来的时候,看见对面便利店还亮着灯。我走过去,买了两罐啤酒,坐在门口的塑料凳上喝。
店员是个戴眼镜的小哥,看了我一眼,没说话。
我喝了一罐,又打开第二罐。手机屏幕亮了一下,我赶紧划开。
不是他。是公司群,主管在@所有人,说下周项目deadline提前。
我真服了。
我关掉手机,把啤酒喝完,站起来往回走。夜风把易拉罐吹得骨碌碌滚到路边,我懒得捡。
走了两步,又停下来。
我掏出手机,给那个陌生号码发了一条:“明天有空吗?我请你吃饭。”
发完我就把手机塞回兜里,不敢看。
回到家已经快一点了。我洗完澡,躺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。手机在枕头底下震了一下。
我深吸一口气,划开。
“好。明天中午,你定地方。”
我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里,笑出声来。
然后我忽然想起一件事——他那个信封,我还没还给他。
里面还有几百块钱呢。
妈的,我是不是像个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