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我留了那张票根。
说不上为什么。就是觉得扔了可惜。
我把它夹在一本书里,书是店长不要的,叫《挪威的森林》,封面都卷边了。
那天下午没什么客人,我翻到第三页,票根掉出来,背面那行字又露出来——“第3排7座,与你”。
“与你”。
不是“等你”,也不是“想你”。
是“与你”。
我盯着这两个字看了很久。
然后我干了一件特别离谱的事——我搜了2018年8月那场《小偷家族》的排片。
本地就三家影院有排。有一家已经倒闭了。剩下两家,一家在城东,一家在城西。
城西那家,离林姐打工的快餐店不到两公里。
不是吧,我居然在推理这个。
我放下手机,觉得自己有病。
但晚上下班的时候,我还是绕路去了那家快餐店。
店快打烊了,门口灯箱关了一半。我推门进去,一个胖大姐在拖地,抬头看我一眼:“吃啥?不卖了。”
“我找林姐。”
胖大姐拖把一顿:“她今天不舒服,早走了。”
“她住哪儿你知道吗?”
胖大姐上下打量我,眼神跟看变态似的。
“不是,我——她之前丢了个钱包,我捡到了,有个东西想还给她。”我赶紧解释。
胖大姐表情松了点,但也没全信。她拿拖把戳了戳后厨的门:“小林住幸福里,6栋302,别跟人说是我说的。”
幸福里。
我知道那地方,老小区,楼梯灯都是坏的。
我骑电动车过去,在楼下停了五分钟。
楼上有一扇窗亮着灯。
我本来想上去的,但脚没动。
我不知道我上去要说什么。
“票根我帮你留着”?
“你等的人回来了吗”?
有病。
我拧了油门,走了。
第二天凌晨,我又路过那家快餐店。
天还没亮透,街灯还亮着。透过玻璃,我看见林姐已经在后厨了。她穿着白色围裙,头发用发网兜着,正在切东西。
动作很熟练。
和那张照片里笑得眼睛弯弯的姑娘,真的不像同一个人。
我站在外面看了大概十秒吧。
然后她突然抬头,看见了我。
隔着玻璃,我们对视了一秒。
她愣了一下,然后低头继续切菜。
我赶紧走了。
那天下午,我收到一条私信。
是林姐发来的。
“你是不是来过店里?”
我盯着屏幕,不知道该怎么回。
“那个票根,你留着是吧?”她又发了一条。
“嗯。”
“那上面有个名字,你看到了吗?”
名字?
我翻出票根,对着光看了半天。
没有名字。
只有座位号和“与你”。
我拍了张照片发过去:“没有名字啊。”
过了很久,她回了一行字。
“那你翻过来,看背面右下角。”
我翻过来。
右下角确实有一行字,但几乎看不清了,像是被水泡过,又像是被指甲掐过。
我凑到台灯底下,一个字一个字地辨认。
那行字是——
“周远,我等你到三十岁。”
我愣住了。
原来她等的那个“你”,是有名字的。
周远。
我放下票根,给她回了一条:“看到了。”
“他是谁?”
她没回。
过了大概十分钟,她发了一张照片过来。
是一张结婚请柬。
新郎的名字,写着“周远”。
新娘的名字,不是她。